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建立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安全管理,预防和惩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活动。办法明确,举报对象为邮政、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包括收寄、运递武器弹药、易燃易爆易腐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等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未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制度,以及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员等行为。
根据办法,收寄、运递危险物品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数量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元。未严格执行3个100%措施(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经查证属实,每次(项)奖励200元。
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站、或公安及国安部门实名举报,也可上门举报,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责任编辑: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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