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火灾、爆炸、毒气泄露这样严重的后果。可是在它生产、储存、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又都存在着安全风险,所以它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行业。最近国家安监总局检查组就来到了长江中下游检查这样的化学企业,之所以选择检查长江沿岸的企业,是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发生火灾、爆炸、毒气泄漏,还会污染到长江下游的水质,造成环境污染和更大的人员伤亡。这次检查的结果,有些企业的情况令人担忧。
检查组首先来到了湖北武汉凯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球罐的高液位安全报警器,球罐里化学品液位超过安全高度之后,就会自动发出警报。这样就可以提醒工人不要再继续注入,以免化学品溢出球罐发生危险,它就相当于汽车的雷达。按规定高液位报警器要一直处于运行状态,可是这家企业却把报警器禁用了。
这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明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却因为报警总响很烦,就把报警器关了。而球罐底部的联锁设施,是保护球罐安全另一个重要的装置,它的作用就是发生紧急情况下快速关闭球罐底部的阀门,防止化学品流出、防止事故扩大,它就相当于汽车的刹车片。而这家企业却把本应该关闭的联合锁定给打开了,如果这些球罐没有投入使用也就罢了,结果这些球罐还全部处于运行的开车状态了。
这家企业之前检查出的这些隐患,都属于设备设施方面的重大问题。而设备设施这第一道安全门失灵后,还有人员盯守的中控室这第二道安全门。那么这家企业中控室的情况又如何呢?按照规定,中控室应该24小时有人负责专职监控,而且至少是双人值班,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个人有事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的情况,但实际上这个岗位只有一个人在值班。而且经常到其他岗位做事,不仅如此,还分辨不出什么情况是报警。
报警器停用就等于耳朵失聪,联锁解除就等于身体失控,中控室再有没有专职懂得看警报的人员就等于眼睛失明,这样的企业安全状况真是令人堪忧。企业负责安全的人却说,安全比天大。
嘴上说安全比天大,实际的行动中却把安全丢一边。说到底这都属于安全意识薄弱,而因为安全意识薄弱而造成的惨剧也有不少。
化工行业是一级危险的行业,重特大事故一旦发生,危害巨大,不仅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位于山东日照的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一千立方米液化烃球罐发生泄露并起火爆炸。虽然没有造成严重伤亡,但事故破坏力巨大,7辆消防车烧毁,爆炸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门窗全部破碎。
2015年4月6日18时55分左右,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的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2014年6月9日12时35分左右,位于江苏南京的扬子石化炼油厂硫回收装置2号酸性水罐起火爆炸,现场黑烟滚滚,几公里外都清晰可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污染水源也及时被控。事后调查发现,事故是人员操作失当引发。
这几起事故最后都被认定为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这些事故的隐患往往早在发生前就已经埋下。
化工行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设备设施投入不足、人员业务能力低下和管理制度漏洞这三类,但是归根究底其实这都属于安全意识薄弱。江苏省这家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一家省属企业,是一个建厂有13年历史的老厂。球罐区本来就是化工企业中最危险的地方,再加上这里的设备老化,那么球罐就变得更加的危险。按理说,企业应该对这个薄弱的地方更加关注才行,但是这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球罐必须要用惰性气体——氮气进行封存,这样就可以阻止易燃易爆物质与空气接触,以免遇到点火源产生火灾和爆炸,可是这里氮气却没有投入使用。
企业明知道不用氮气封存会产生什么样的危险,也知道这样的危险有多严重,但是这家企业却因为以前没发生事故就对此掉以轻心。
这次检查组一共抽查了湖北、江苏两个省的四家企业,这四家企业的制度管理、硬件设备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也是石化行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当前正值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月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对于化工行业来说,安全是天字第一号工程,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要想遏制重特大事故,只把“安全大于天”、“安全第一位”放在口头上是不行的,必须从管理制度、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多方面下手扫除薄弱环节,要做到安全无死角,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马虎。
责任编辑:傅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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